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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市获评全省高标准厂房建设与使用先进地区

  • 发布时间:2013-1-26 12:52:02

  本报讯(记者  李孝忠)  日前,江苏省国土资源厅、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联合表彰了2012年度全省高标准厂房建设与使用先进地区。太仓榜上有名,位列第四,可获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奖励与厂房租赁资金补贴奖励。

  据介绍,全省共有55个县(市、区)参与申报2012年度高标准厂房建设与使用先进地区申报评选工作,参与考核的均为功能齐全、设施先进的四层及以上标准厂房。省国土资源厅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对有关地区申报提交的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期间高标准厂房建设与使用情况,组织开展了资料审核和实地查勘,评选出20个县(市、区)为全省2012年度高标准厂房建设与使用先进地区。

  省国土资源厅与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研究决定,分别给予先进地区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奖励与厂房租赁资金补贴奖励,以进一步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。第1至10名的县(市、区)可获建设用地计划指标200亩奖励和200万元厂房租赁资金补贴奖励;第11至20名的10个县(市、区)可获建设用地计划指标100亩奖励和100万元厂房租赁资金补贴奖励。